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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会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2014-09-02

  青岛市黄岛区民政局文件
 
 
青黄民管〔2014〕12号
 

青岛市黄岛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镇社会事务办,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导意见》(青开管办字〔2013〕11号)、《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青民管〔2013〕13号)要求,决定2014年在黄岛区东区社会组织中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动员社会组织踊跃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提高社会组织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培育发展一批影响力大、信誉度高的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及时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公益创投项目;
  (二)对社会组织申报的公益创投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通过评审的公益创投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检合格。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的社会公益项目。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相应的配套资金。
  (六)有开展实施社会公益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四、项目范围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应重点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开展,主要包括:
  (一)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为满足群众直接生活需求面向全区开展的公益服务。包括扶老助老,扶残助残,扶贫救孤,救灾济困,紧急事件的预防、救援、救助和减灾防灾的宣传培训等服务项目。
  (二)社区服务类。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社区和谐、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帮教、法律援助、优抚对象保障、特殊群体照料等服务项目。
  (三)其它公益项目。社会组织为弘扬社会美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需要的人群或组织提供的公益服务。包括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功能修复、孵化培训及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社会管理或为政府管理提供的辅助性服务等支持性公益项目。
  五、项目评审标准
  评审将依据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条件确定项目扶持资金额度。项目评审中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做出特殊贡献社会组织的项目;优先考虑有关街道、镇、社区投入或社会资金资助的项目;优先考虑年检优秀等级社会组织的项目。
  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评审:
  (一)公益性:项目受益群体符合"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社会资助方向。
  (二)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和受益群体具有广泛性,对实施社会组织及受益群体能产生持久的影响力。
  (三)创新性:项目的理念、操作模式、参与方式、对受益群体的分析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四)示范性:项目的运作模式可以在条件类似的社会组织推广,对推动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项目应体现公益金的资金放大效应。
  (五)专业性:申报单位拥有实施项目活动所需的相关经验,其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及职责分工合理。
  六、组织实施
  今年黄岛区东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包括项目征集、项目评审、向市推荐、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要认真组织好此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在此基础上,积极向市里推荐部分优秀公益创投项目,参与全市公益创投活动。
第一阶段:项目征集(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30日)
  1.发布公告。区民管局通过网站、公共邮箱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项目申报。社会组织申报公益创投项目,可登录民管局公共邮箱hdxqmgj@163.com(密码:85166036)下载《青岛市黄岛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填写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nmgj@126.com邮箱、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金落实证明和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报送区民管局。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31日)
  1.成立机构。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财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法制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公益创投项目的评审工作。
  2.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以投票方式产生,并按得票多少列出名次。
  3.社会公示。通过网站、公共邮箱等形式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向市推荐。(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15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前2-3个项目,积极向市里推荐、参与全市公益创投活动。 
     第四阶段:项目实施。(2014年11月16日-2014年12月31日)
  1.扶持资金。根据《关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导意见》(青开管办字〔2013〕11号)规定,区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对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其中,对推荐参与全市公益创投项目并通过市里评审的,按市里要求拨付配套资金;对通过区评审的公益创投项目,按照评审确定的项目数额拨付扶持资金。
  2.监督检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扶持资金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区将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要立即整改;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资助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缴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不断提高指导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能力。通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建设一批有特色、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典型,引领社会组织提高服务社会的整体水平。
  (二)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根据各自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内容,整合优化资源,通过开展公益活动体现社会组织的社会价值,促进社会和谐。
   附件:青岛市黄岛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联系电话:85166392    85166036
    
                         2014年8月27日
协会先向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征集公益创投项目,请协会会员单位踊跃报名参加或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协会将根据各会员单位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专门讨论研究,好的项目将申报区民管局审批。
 协会邮箱:1191191235@qq.com     协会秘书处:0532-86881235
                                        201492